实验室学生守则
为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确保教学、科研有序进行,特制订以下实验室管理规定。
一. 进入实验室必须自觉遵守相关制度,保持实验室的环境卫生,严禁大声喧哗、嬉笑打闹。
二. 实验室内一律严禁抽烟,吃东西及使用明火(正常实验情况除外)。
三. 严格按照操作规章进行操作,不得随意使用仪器和其它设施,必须在指定实验台进行实验,爱护仪器。
四.实验开始前,须检查实验仪器、试剂,如有缺少、损坏及时报告实验教师。
五. 实验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腐蚀性药品及有毒药品要小心使用,注意安全。若损坏了仪器、药品等,必须及时报告教师并按相关规定酌情赔偿。
六. 实验完毕后,必须将实验中所用仪器电源关闭,同时将实验中所用器皿清洗干净后放回原处,打扫干净实验室。
七. 实验中所产生的废物和废液,须按要求分类放到指定位置的指定容器中。
八. 实验员应定期检查实验室相关电路、水源、气源及相关管道。实验室电源电路属实验室仪器设备专用,严禁随意更改或变更电路设计功用,连接大功率用电器或挪作他用。
九. 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工具等严禁带出实验室。如有特殊需要,应取得教师同意后方可带出,并负责带回。各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十. 定期检查实验室内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不得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
十一. 实验室钥匙应由专人统一负责掌管,非实验室相关人员不得拥有实验室钥匙。
十二. 实验室相关人员下班离开前,应仔细检查并确认实验室内水、气、电等情况,同时检查门窗,无疏漏后方可离开。
上述规则必须严格遵守,若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给予校纪处理。
江西农业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