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守则

发布日期:2023-02-23浏览次数:

江西农业大学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赣农大生工院党(20175


实验室安全守则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水,不得随意丢弃废物,不得污染环境。

2. 落实防火、防爆、防盗、防辐射污染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

3. 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有毒有害的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领用、存放和保管,使用时注意安全操作。

4. 进入实验室,严格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或擅自操作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防止不当操作造成人身和仪器伤害。

5. 用电需确保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

6.实验室内一律严禁抽烟,吃东西及使用明火(正常实验情况除外)。

7. 实验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熟悉实验室及周围环境,如水阀、电闸、安全门、灭火器及室外水源的位置。

8. 实验室人员应不定期对室内管线,接头及连接控制阀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处置。

9.实验室使用或存储的化学药品及试剂,须做好相应标识并根据药品及试剂特性按规定条件存储、放置。非相关人员严禁随意取用。

10.实验人员使用相关化学药品及试剂前应详细阅读相关药品及试剂性能及使用注意事项,并在指定位置进行实验,试验后废液禁止随意倾倒。

11. 实验室人员下班离开前,应仔细检查并确认实验室内水、气、电源及门窗已关闭。最后离开实验室者要负责检查。

12. 凡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个人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