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赣农大生工院党(2010) 14号
实验室指导教师职责
1. 指导教师应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以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监
督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和实验室的各项工作。
2. 指导教师应完成实验室安全培训考核,并对所开展的实验项目进
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预防管控措施。
3. 坚持做好预备实验(特别是第一次开课的实验)工作;不同班级完成同一课程实验时教师必须统一实验项目;不同班级完成同一实验项目时教师必须统一内容和要求。
4. 实验前应检查学生对实验指导书的预习情况,并列入学生平时成绩。
5.指导教师应熟悉实验项目各项内容,针对要进行的实验项目对学生进行讲解,包括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步骤,实验所需仪器设备的性能、原理、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并负责实验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及应急处理。
6. 指导教师应指导并监督学生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不可做与
实验教学无关的事,不得无故离开实验室,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严禁私自串课、停课,保持实验教学秩序稳定。
7. 指导教师如发现实验仪器设备、工具等有损坏,应立即组织当事
人进行询问、调查,配合实验室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8. 指导教师应教育学生爱护实验室的仪器和物品,养成良好的实验
习惯,实验完成后要组织学生打扫实验室卫生,做好危废物处理,督促学生关闭水、 电、门窗等。
9. 指导教师在实验完毕后须填写好实验室工作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