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3-06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和《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赣农大发[2024]51号)等学校文件精神要求,结合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转专业工作的组织管理,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庆华、王义华

副组长:王莲花孔令保郭柳华

 员:二四级班主任(郭晓燕、夏海林、郑敏、黎美凤、周健平、王婷、王悦、卢慧)、翁晨虹、赵荣

二、考核方式

面试

三、申请转专业基本条件

1、高考改革省份学生转专业只限在高考录取生源所在地的相同科类名称(历史类、物理类、艺术类等)及相同选考科目专业之间进行;非高考改革省份学生转专业时,理工类限物理类专业,文史类限历史类专业,艺术类限艺术类专业大类。

2、以特殊招生形式(如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录取的学生,仅限在相同招生形式之间转专业。

3、已学课程全部合格(不含补考合格)的,在符合第1、2条要求下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4、已学课程仅有一门补考且补考后合格的,在符合第1、2条要求下可在本学院或农学学科门类专业申请转专业。

5、有以下特殊情况的,按条件申请:

(1)休学后复学,编入低年级学习而学校没有开办相同专业,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学习。

(2)退役复学的在籍普通本科大学一年级、大学二年级学生,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最迟可在第三学期申请转专业。经转入学院同意并考核合格,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可转入所申请专业学习。

四、转专业工作流程

1.每学年第二学期第4周前,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2.学院第6周前完成转出学生申请审批,将审批表汇总报教务处复核。

3.教务处将复核通过的学生申请表汇总后转发至转入学院,学院在第10周前完成考核工作,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和审批表报教务处。


考核工作

(一)主要环节

包括候场、核验身份、提交佐证材料、抽签和面试

(二)各环节说明

1、候场: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江西农业大学生工院规定的会议室等候。

2、核验身份和佐证材料

包括身份证原件、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抽签:现场随机抽签。

4、面试

(1)考查形式

考查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专业认知、专业技能等内容。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可以分为多个考核组同时进行,每组3名专家,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考查,满分100分。

(2) 考查内容

综合素质考查。学生自我陈述(主要包括自己的简历、转专业的原因、课程学习情况、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学业规划、职业规划与理想等内容),时间一般不超过2分钟。面试专家根据考生大一期间以及面试表现,包括考生的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沟通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方面进行评分。

专业适应性能力考查。考生在面试题库中随机选取1个专业知识题目进行作答,时间一般不超过4分钟。面试专家根据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情况进行评分。

(3)面试流程:

综合评价面试包含自我介绍、专业知识问答、综合能力问答等内容。主要程序如下:

1 考生自我介绍;

2 考生现场抽取题目答题;

3 专家评委打分;

收集评分表、汇总成绩

(三)纪律要求

整个综合评价过程,考生需全程上交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不得携带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不得随意进出考场,若有特殊情况,请先向工作人员汇报,全程设置录像,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

(四)综合评价成绩测算

学院汇集综合评价成绩,根据本学院转专业计划和学生综合评价成绩审批并签署意见,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3天后,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和审批表送教务处审批

、工作要求

1、综合评价工作的面试题库由学院指派政治素养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命题。命题及涉密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信守承诺、保守秘密。命题人员不得参与跟考试内容相关的考试辅导活动、咨询活动、复习资料编写活动等,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命题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各相关人员必须对命题人员姓名进行保密,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对违法、违纪和违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由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并严肃处理。

2、所有参加转专业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实行回避制度,凡当年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其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录取有关工作

4、综合评价考核过程中,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纪检小组,进行全面监督,保证整个考核过程公平、有序开展。

5、整个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备查。

6、获准转专业资格的学生,第二学期有两门及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取消转专业录取资格。

、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综合评价录取全过程,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以上有关要求如与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不相一致的,以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准。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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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2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