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生课程成绩点计算方法

发布日期:2021-05-07浏览次数:429

附件1

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生课程成绩点计算方法

学校采用“成绩点制(5分制)”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

一、课程成绩点与课程平均成绩点的计算方法

1、课程成绩点见附件2

2、课程平均成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GPA= Σ(课程学分×成绩点)课程学分。

(1) 分上、下部分授课的课程按平均值计算该门课程学分;

(2)《大学英语》按3学分计算课程学分。

二、课程考核成绩与成绩点的对应关系见附件2

三、课程考核成绩无论合格与否,均记入学生成绩单,计入平均成绩点(GPA),并归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

四、因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补考后合格的课程,补考成绩在60-64分统一按1.0计算成绩点,65分及以上的统一按1.5计算成绩点。

五、60分≤考核成绩<70申请重修的主干课程,学校最多给予其两次重修考试机会(分别在该课程开设学期的下一学期及第八学期开学初),在学籍表中记载其历次考核中最高一次的成绩,但相应课程按平均值计算成绩点。

六、凡因旷考、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的,登记成绩时注明原因,其课程成绩为零分,成绩点为0,并计入平均成绩点(G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