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指导教师职责

发布日期:2023-02-23浏览次数:10

江西农业大学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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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指导教师职责


1. 指导教师应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以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监

 督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和实验室的各项工作。

2. 指导教师应完成实验室安全培训考核,并对所开展的实验项目进

 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预防管控措施。

3. 坚持做好预备实验(特别是第一次开课的实验工作不同班级完成同一课程实验时教师必须统一实验项目;不同班级完成同一实验项目时教师必须统一内容和要求。

4. 实验前应检查学生对实验指导书的预习情况,并列入学生平时成绩。

5.指导教师应熟悉实验项目各项内容,针对要进行的实验项目对学生进行讲解,包括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步骤,实验所需仪器设备的性能、原理、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并负责实验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及应急处理。

6. 指导教师应指导并监督学生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不可做与

 实验教学无关的事,不得无故离开实验室,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严禁私自串课、停课,保持实验教学秩序稳定。

7. 指导教师如发现实验仪器设备、工具等有损坏,应立即组织当事

 人进行询问、调查,配合实验室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8. 指导教师应教育学生爱护实验室的仪器和物品,养成良好的实验

 习惯,实验完成后要组织学生打扫实验室卫生,做好危废物处理,督促学生关闭水、 电、门窗等。

9. 指导教师在实验完毕后须填写好实验室工作日志。